这是童话?这也许是童话,只是颜色可能会暗淡太多。
这是现实?这也许是现实,只是颜色可能会明亮太多。
——题记
故事发生在一个北方的大陆,除了南方一个叫“温”的小国四季如春以外,往北走是秋风萧瑟的草地,再往北走就是四季飘雪的北国。
今天下了北国的第三百六十四场雪,不错,北国的雪是一天一场的下。因为这恶劣的气候,北国的人民粮食不能自给自足。所以,从北国的祖先们开始就养成了侵略的恶习。虽然北国的首领们向来都用“生存”二字来掩饰自己的罪行吧。
当然,确实也是迫不得已,因为再怎么说,那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与时代啊。
北国的国王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侵略的集合体,虽然对国内的人民多加以各种税收政策福利优惠,然而却大力剥削殖民地。尽管如此,殖民的的人民也甚少反抗,毕竟谁能打得过自古以来就保持着打架优良传统的民族?
偏题了,毕竟故事的主角,是国家里的王子,而不是北国这一国家啊。
这个王子资质其实很是平庸,即使是北国的人都敢光天化日之下下议论纷纷这个平庸到甚至有一些无能的王子。
“我跟你说啊,其实那个叫哈德斯的王子好像完全不受国王待见啊。”
“是啊,好像是什么才干都没有。这种人可千万别管理这个国家啊,要不然的话……”
几个在北国茶馆里喝茶看雪的人饶有兴致的讨论宫廷八卦正在兴头上(不怕死的勇士们)。
“诶诶诶,那个王子好像也没有那么的不受待见吧。”
“受待见的原因不就是那双眼睛么。”
“别小瞧那双眼睛,毕竟是传说中的雪瞳啊,传说那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眼睛,有本事,你也去长一双那样的眼睛,要么就妈的别在这儿说风凉话。”
我们的主角哈德斯,北国国王最小的儿子,资质平庸,凭借他的才能别说是守城之主,即便是看管一个村庄,可能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但国王偏偏看中这个儿子。原因不多,但最重要的,是因为哈德斯那双传说中的眼睛——雪瞳。
就如同这双眼睛的名字一样,哈德斯的虹膜是银白色的,更奇妙的是,无论何时你望着王子的眼睛,你都会发现,在王子的眼睛之中映着雪花飞舞的美丽景色,那眼睛就像装着北国雪景的水晶球一般;相信我,你不得不承认那双眼睛的魅力。若是面前的你看到他的眼睛,也一定会被那双眼睛,那眼中漫天雪花的景象而惊叹折服。
可这双眼睛,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只是一双普通的眼睛而已。除了受到北国国王的重视以外,雪瞳既没有为王子带来数不清的荣华富贵,又没有为王子送上至高无上的权力地位,更不要说国王的百战百胜,国家的繁荣昌盛了,因为国王本来就是常胜将军,国家本来就依靠侵略生息。
华而不实的东西。
如果北国的人不相信王子受冷落的传言的话,就请来皇宫里看一看吧。在皇宫里,国王也是经常对我们的王子悉心栽培的,只是哈德斯对这些似乎从不在意。他不通军事,不通厚黑学和权利争斗;他不懂谋略,不懂如何收买人心并让他臣服。他似乎有些天真,也可能是天真到有点过了头。几乎全皇宫上下都没有人认同他继承皇位。
无奈国王子嗣稀薄,哈德斯自出生以来的十三年间,一位弟弟胎死腹中,一位妹妹三岁死于瘟疫,直到现在也只有一个出生仅三个月且身体虚弱的妹妹。很多人都感叹,这个国家,可能随时都会进入,王朝的覆灭。
国王有时候也会纳闷,虎父无犬子,为什么自己的儿子就那样不成器。深思熟虑,为了磨练自己的儿子,让他成为和自己一样的人,他决定,要让儿子远征。
穿过长长的,挂满历代国王画像的走廊,哈德斯王子终于走到了国王办公室的门前。他对于自己的父亲要做些什么完全不知情,是嘉奖么?自己完全没有什么值得嘉奖的地方啊,那应该就是惩罚了,有可能父亲知道了自己前几天不小心打碎花瓶的事情,又或者是被父亲知道自己偷偷在卧室里养野猫?算了算了,不会有什么大事的,自己一定会得到父王的原谅。
“父王大人。”
“吾儿,来的刚好。”国王叼着一根雪茄,翘着二郎腿,脚自顾自踩在桌子上,完全不顾及他人的目光;肩上挂着漆黑的狐皮大氅,相比于国王,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地痞流氓。
“孤王打算……”
“父王大人,花瓶不是儿子砸碎的……”
“什么花瓶啊,说的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你砸了我的花瓶,这事儿等吾儿你回来再说。我要说的……”
“父王?你让我去哪?”
“哦,原来吾儿你知道你要出征讨伐温国啊。”
哈德斯王子在歪打正着中了解了自己即将出征的事实。
“吾儿呀,孤王会给你调遣三千兵力助你攻打南方那个小温国。这次行动属于本国机密,所谓兵不厌诈。这三千将士必将如虎添翼,孤王相信,吾儿天资聪慧骁勇善战,一定会马到成功攻下温国!孤王在都城等着你的捷报。”
“可是父王……”
“孤王相信你不会辜负我的期望的,对吧?我亲爱的哈德斯啊,三千将领早已在训练场等着你了,现在你就去认识一下他们,三日后一早,你就出征!”
军令如山,且皇旨怎敢忤逆?
“是……”
哈德斯王子只能无奈的接受三日后出征的事实,只是他小小的违抗了一下圣旨——他并没有去训练场,只想一个人好好的待着。
“王子殿下,能行么?”王子最亲近的朋友坦塔罗斯问他,每当王子遇到什么麻烦事,都会先向他征求建议或者寻求安慰。尽管坦塔罗斯大王子三岁,但二人就像是兄弟那般亲密无间。坦塔罗斯毕竟是朝前重臣的儿子,受父亲耳濡目染,很善于察言观色,分析事情。这次也不例外,王子火急火燎传他入宫,等到了与王子见面的时候又见他什么都不说,心里就有了一二,但他怎么都想不到皇上突然让这位好友要亲征。
“父王的命令,谁敢不听呢,哎……”王子坐在沙发上,脸上写满了无奈,连那双眼睛都仿佛失去了美丽生动的光泽,“还有,说过多少次,只有咱俩的时候就不要拘束礼节了。”
“好吧王子……哦,哈德斯,不好意思。不过国王居然舍得让您自己去行兵打仗,而且只给殿下您三千兵力,不觉得太少了么?温国虽小,毕竟也是一个国家。虽然兵书上有过以少胜多的案例可……”
“又不能不去,烦死了。”哈德斯似乎对兵力与胜负并不在乎,他在乎的是怎么让自己不要去打仗。剑术师傅讲课的时候自己根本就没怎么听过,那会儿他总是在想晚饭吃什么,刚入宫的侍女姿色还不错等这些奇怪的东西。
二人之间,跟在王子几声叹息之后的,是一段冗长的沉默。
“算了算了,坦塔罗斯,你也先回去吧。今天真是谢谢你听我说这么多。”
王子从自己的书本里翻出来一枚雕刻精致的金色镶满蓝宝石的树叶书签,把这枚精致的书签送给了坦塔罗斯。
“送你了,你不是一直都管我要这个么?”
“啊呀王子殿下,这么宝贵的东西我可不能收下,让国王陛下知道了那我就……哎……太折煞小的了……”坦塔罗斯一只手推脱,而另一只手则不忙不迭的把那枚金色镶满名贵宝石的书签收入怀里,脸上堆满了一副难为情的表情,仿佛把那书签看成怪物似的。
“拿去拿去。”王子也没管那么多,也帮着把那枚在坦塔罗斯手里攥着的书签往他的朋友怀里塞。“跟我还客气啥,还有,你刚刚又叫我王子,下回见面,罚酒三杯。”
“啊?是么?那还真是不好意思了。”
语毕,坦塔罗斯单膝跪下,右手抱拳行礼——这是对国王用的,正式场合下的大礼。
“王子殿下,祝您凯旋,臣下先行告退。”
北国的深夜因为常年下雪,是见不到月亮的踪影的。城中的人民都已经进入了梦乡,皑皑的白雪带着天国的祝福飘落在北国王都的每一个角落。
一阵大风起。
北国的钟楼的顶上,穿黑色风衣的男子放飞了一只极快的鹰。
那只鹰,如同黑色的闪电,在黑夜中遵循着看不见的航道;它在街道的上方飞过,在房屋的上方飞过,在高高垒砌的城墙上方飞过。
城墙看守的将士谁还会在这么冷的天里看着城墙,他们早就躲在北城繁华的底下赌场喝酒,娼妓,豪赌了。
鹰很轻松飞过了城墙。
黑衣男子,在放飞了那只鹰后,消失在北国城市虚幻一般的夜色中。
雪瞳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卧龙小说网http://www.wolongxs.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好书推荐:《我的剧本世界在自主运行》、《我是舰娘》、《交错世界之学院都市》、《认清现实后,她们开始追夫火葬场》、《好徒儿你就饶了为师伐》、《带着修真界仙子们天下无敌》、《剑来》、《修炼成仙的我只想养成女徒弟》、《足控勇者的目标是魔王的丝袜》、《被触手怪养大的少女》、